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《关于推动全省经济全面恢复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》及黑龙江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,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,提振政府采购市场信心。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结合区域现状和采购项目特点,拓宽视野格局,开拓创新发展,开展了对乡村振兴领域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预付款试点工作,供应商对此举非常满意。
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》明确,“对适合首付款制的采购项目,在完成相应工作量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,采购人对中小微企业的首付款比例为合同总额50%以上(含),对小微企业首付款比例为70%以上(含)”。试点项目属乡村振兴领域,中标企业类型属于小微企业,中标金额379.41万元,符合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范围。在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便预付中标企业70%的工程款265.58万元。
将首付款提前到预付款,可有效释放供应商资金压力,实现助企纾困的目的,保障供应商资金链稳定运行,提高了供应商对城子河区政府采购政策的认可度和获得感。
下一步,城子河区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完善政策体系、创新体制机制,引导中小微企业更深程度参与政府采购市场,提高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。